问题1:
案例说明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不充分。
在已经了解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条件,且认识到注浆要求性能高的情况下,施工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是合理的,但此时应首先做好调查、实地考察新材料的适用性;
第二步是应做好现场试验,确定其是否实用,包括确定好调制配比以及施工方法;最后是在正式购置的同时,做好对施工人员进行的技术交底工作。
问题2:
将装载硐室项目移出关键线路的做法合理。
具体做法是在主井井筒施工中不再进行装载硐室的施工,只在相应位置留一硐口,然后在以后作为可调配施工时间的项目,不影响关键线路占有的时间,即将装载硐室置于非关键线路上施工(例如,在副井永久装备完成后、在主井永久安装时间里同时进行装载硐室施工)。
该施工方法不占主井施工时间,可以提前完成主井筒施工,当采用装载硐室与井筒同时施工且主井筒施工发生延误而不能与副井同时到井底水平时,该方法是经常作为避免影响工期的一种手段。该方法属于高空作业,安全性比较差,且需要新搭设工作盘以及提升系统等施工条件。
问题3:
1),增加到5个施工队是可行的,但是要等主副井通道贯通形成多个施工面后;
2)在主井改绞期间,副井仍然是原提升方法,要维持5个工作面施工可能提升出矸能力不够,无法提高施工效率;
3)内、外水仓平行施工是常用的方法,只要劳力足够就可以,两个水仓的入口只有一个,进行入口施工时两个水仓不能平行施工;
4)中央泵房的配水巷进出口很小,不适合和水仓对头掘砌施工;
5)取消主、副井贯通辅助巷和取消消防材料库巷道均不可行。首先是取消设计的巷道应通过业主和设计的同意;同时,主、副井贯通辅助巷,不管是设计给出的或者是施工新增的,它本是为实现快速施工所增加的巷道,取消该巷道将会对整个工程进度产生很大影响;对于消防材料库巷道,则其涉及矿井安全的问题,取消该巷道属于违反相关安全法规要求,也是安全部门不能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