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线路: ①→③→⑤→⑥(或B→E→G),计算工期为390d,按此计划可以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
2.事件一:不能获得工期补偿,但可以获得费用补偿。
理由: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工作A是非关键工作,延期没有超过该工作总时差10d;可以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图纸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二: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
理由:因为基坑边坡支撑失稳属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有误,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该责任。
事件三:可以获得工期补偿,可以获得费用补偿。
理由:可以获得工期补偿,因为百年一遇的大雨属于不可抗力,虽然C工作是非关键工作,但是C工作总时差已在A工作用完,此时总时差为0;费用索赔成立,因为停放在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事件四: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
理由: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没有影响工期;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该工程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上涨风险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单位应得到10d的租金补偿,补偿费用为10×1500=1.5(万元)。
理由:因为工作A的延长导致该租赁机械在现场的滞留时间增加了10d,而工作A的延长是由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工作B不予补偿,因为工作B的延误是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