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两种施工组织方案的混合料综合平均运距。
①设置1处拌和场:
拌和场设置在路线1/3处,距路线起终点分别为12km和24km,平均运距分别为6km和12km,其混合料综合平均运距:(6×12+12×24)÷36+0.2=10.2(km)。
0.2km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0.5km)的半数,故平均运距按10km计算。
②设置2处拌和场:
拌和场设置在距路线两端1/3处,两个拌和场供料范围均为18km,每个拌和场距其供料路段的起终点分别为12km和6km,平均运距分别为6km和3km,其混合料综合平均运距为:(6×12+3×6)÷18+0.2=5.2(km)。
0.2km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0.5km)的半数,故平均运距按5km计算。
(2)计算两种施工组织方案的混合料运输费用。
混合料工程量:0.18×22×36000=142560(m3);
设置1处拌和场时混合料运输费用:(5262+434×18)×142560÷1000=1863829(元);
设置2处拌和场时混合料运输费用:(5262+434×8)×142560÷1000=1245119(元)。
(3)两种施工组织方案的经济性比较。
设置1处拌和场时的综合费用:900000+1863829=2763829(元);
设置2处拌和场时的综合费用:900000×2+1245119=3045119(元)。
由于设置1处拌和场的综合费用低于设置2处拌和场的综合费用,从经济角度出发,应选择设置1处拌和场的施工组织方案。
